样本释放剂
备案人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新颜路22号401S
生产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新颜路22号401S
变更情况
包装规格由“48人份/盒,96人份/盒”变更为“多种氨基酸和肉碱样本释放剂, 48人份/盒,96人份/盒 ”;产品有效期由“3个月”变更为“原包装应于2~30℃储存,有效期3个月。开封后于2~8℃储存,有效期30天。在效期的最后1天打开未开封的试剂,开封后的试剂仍然能够在30天内有效。”变更时间2018年05月08日;变更时间2018年07月24日;产品有效期由“原包装应于2~30℃储存,有效期3个月。开封后于2~8℃储存,有效期30天。在效期的最后1天打开未开封的试剂,开封后的试剂仍然能够在30天内有效。”变更为“原包装应于2~30℃储存,有效期6个月。开封后于2~8℃储存,有效期30天。在效期的最后1天打开未开封的试剂,开封后的试剂仍然能够在30天内有效。”;主要组成成分由“ 甲醇、乙酰氯 正丁醇、乙腈 纯化水”变更为“A液:溶解稀释液,B液:衍生液,C液:复溶液”变更时间2018年09月11日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