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胞保存液
备案人注册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255号3栋
型号规格
1 ×20 mL/瓶,4 ×20 mL/瓶,8 ×20 mL/瓶,20 ×20 mL/瓶,30 ×20 mL/瓶,50 ×20 mL/瓶,1 ×500 mL/瓶,100 ×20 mL/瓶
预期用途
用于保存、运输取自人体的细胞,仅用于体外分析检测目的,不用于治疗性用途。
变更情况
2019年04月11日,备案人注册地址由“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路8号(车间)”变更为“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255号3栋”;生产地址由“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路8号”变更为“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255号”;主要组成成分由“试剂主要成分为甲醇,缓冲液体系的水溶液。”变更为“试剂主要成分为甲醇,缓冲体系的水溶液。”。2019年08月15日,产品技术要求变更。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