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免疫检验系统用底物液
备案人注册地址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十五大街199号
生产地址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十五大街199号
型号规格
110ml×1套/盒,110ml×2套/盒,110ml×5套/盒。
产品描述
本产品主要由底物A液(含氧化剂)和底物B液(含发光剂和增强剂)组成。
预期用途
与其他多种试剂配合使用,完成基于免疫原理的体外诊断检测,仅用于本公司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检测系统。
变更情况
产品有效期由“1、试剂在2~8 ℃储存。2、防止冷冻,避免强光照射,有效期18个月。3、试剂开启使用后,2~8 ℃保存可使用1个月。4、试剂盒生产日期及失效日期:见试剂盒外包装。”变更为“1、试剂在2~8 ℃储存,有效期18个月。2、试剂应防止冷冻,避免强光照射。3、试剂开启使用后,常温载机保存可使用30天。4、试剂盒生产日期及失效日期:见试剂盒外包装。”说明书【注意事项】第5条由“5、试剂请在外包装标示的有效期内使用。剩余试剂要及时密封,放置2~8 ℃条件下储存。”变更为“5、试剂请在外
注: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具有延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