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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互相补充“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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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主要成员为省、市(地)、县(区)医保管理部门、 跨区域组织及医共体、医疗 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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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领导亲临关心和要求,形成全市及全国层面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改革经验,鼓励和规范第三方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组织参与,防止垄断,形成公平竞争的行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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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联盟的单位同时要向主管部门报备,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