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票制国家版公布!福建模式走向全国?
1月9日上午,国家卫计委召开例行发布会对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进行官方解读。在此次发布会上,福建模式备受追捧,成为“两票制”执行的范本。
福建模式受追捧
福建省作为综合医改的试点省份,并在全国首个推行了“两票制”。在2009年,在全省药品采购供应工作中坚持并认真执行“两票制”制度,明确药品采购由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绕开中间环节,实行统一采购、统一定价、统一配送。目前,福建省的基金都已经实行了四级统筹,就是说一个设区市一个采购片区。
福建省明确药品采购采取招生产企业,实行统一配送的模式,让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的责任连带起来。明确第一票与第二票之间的配送费用的差价标准,实行进二验一的手段。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遏制挂票走票现象,规范了药品流通行为。
对于基本药物,取消分片配送模式,实行全省统一配送,实行全省统一配送以后,配送费用由原来的5%—8%降低为3%—5%,所以配送费用节省下来,意味着药价也降下来了。
福建医保办成立后,很快出台了两个文件,第一个是《关于进一步打击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和侵害患者权益行为的通知》,不执行“两票制”,虚开增值税发票,进行过票、洗钱,生产的药品耗材通过代理商以底价包销、层层代理促销方式,由医药代表以回扣、财物等方式贿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促销,贿赂医疗保障系统管理人员,不守诚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供货等行为的,都记入“黑名单”。药品耗材配送企业如果不执行“两票制”,虚开增值税发票,帮助不法药商过票、洗钱,恶意配合药品耗材生产企业贿赂医务人员的,也记入“黑名单”。
此外,为了推进“两票制”的落实,出台第二个文件,就是实行全省的医保医师代码管理,专门建立了医保医师的代码库,从制度上规范医生不能乱开药、开贵药,不能收受回扣,为“两票制”的落实奠定基础。
两票制执行道阻且长
实际上,最早提出两票制的省份是广东,作为全国最大的医药市场,两票制提出早却执行缓慢,阻碍两票制在广东实施的因素相当复杂。
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指出,真正要让两票制落地有几点是最关键的:
一是必须严格执行药品购销票据管理的规定。
二是要鼓励地方创造条件支持“两票制”的落实。
三是加强对“两票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是要加强政策解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未来将面临大范围飞检风暴
按照文件的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把“两票制”执行情况纳入监管内容,在未来的日常检查、跟踪检查、飞行检查中,将把药品流通的货、账、票、款、证的一致性,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发现问题的,要向当地的省级招采部门通报情况;涉嫌违反药品GMP、GSP有关规定的,食药监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并予以曝光;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2016年5月3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要求各地对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国家局要求,所有药品批发企业首先开展自查,对本企业是否存在涉嫌挂靠、走票等10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将自查与整改报告于2016年5月31日前报送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企业自查和整改情况,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实施监督检查。随后,各地展开了流通领域的整治。
此前,“问题疫苗案”将医药行业“挂靠走票”问题推向了白热化。目前全国众多省份已经着手针对药品流通领域的“挂靠”、“走票”发布整治方案,“挂靠”、“走票”的大整治时代已经到来。
不久前,安徽省食药监局就明确部署,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将通过日常检查、跟踪检查、风险分级监管、飞行检查等措施,开展对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公立医疗机构执行“两票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挂靠、走票”现象;是否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行为;是否存在违反“两票制”规定的情形。并对检查信息予以公开,对违反规定的予以曝光,将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