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两票制倒计时
已经吹风多时的上海“两票制”,近日频密传出落地消息。“7月1日前,两家商业开始实现两票制配送,并在区域市场以两家商业龙头为主,金额占比达到近90%。”昨日,有上海地区代理商透露,“部分代理手上的品种已经开始被厂家收回。”
这与此前传出的消息时间点基本吻合。
本月,有报道显示,上海“两票制”将从今年4月开始执行。
此前,按照规划要求,包括安徽、陕西、青海、海南、辽宁、重庆、甘肃等七地均已正式出台“两票制”相关文件,另有湖南、四川、宁夏、河北有流传版本的征求意见稿见诸网端。
在上海周边的江苏和浙江,也已经分别发文表态推进两票制与一票制。
而一直作为政策理念领先与医药商业发展靠前的上海,两票制将如何落地,一直是业界关注的焦点。
来自上海市医药商业协会的消息显示,3月3日,协会受上海商务委委托,召开了25家药企负责人座谈会。
来自上药、康德乐、国大复美、第一医药,以及童涵春、雷允上等老字号的20多家药品批发企业的经营者代表,及礼来、史克等5家生产企业代表,近30人应邀参加了会议。
在公开渠道查询到的信息表明,在这次会上,大家对两票制落地没有太大异议,只是在具体执行层面仍有不同诉求。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上海全市共计20家区医药商业公司,现阶段的上海市场已经形成了以国药、上海为主体,区县公司为补充的市场格局——两家龙头企业占据市场近80%的市场份额,区县公司服务于各自区域,特别是基层的社区及社区站点。
而问题在于,现有的区公司基本是批零一体化企业,批发服务于区域医院,还有下属的零售药店服务于居民。批发与零售相互依存,没有了批发,现有的零售药店也无法生存。
因此,企业建议完善细化两票制的界定,充分考虑医药生产和流通的业务实践,工商整体合作是高效率的社会分工方式,并参照安徽、重庆等地的两票的界定,建议上海的实施文件中增加“国内药品的全国总代理(仅限1家)视同生产企业”。
此外,“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总部、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多允许开一次发票。”
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及国内生产药品的全国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仅限一家全国总代理);或者兼并重组的生产企业之间和兼并重组的生产企业业务部门之间开具的发票不算一票;承担市社区综改试点处方延伸服务的企业,允许从市内企业商业采购,增进一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