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给医生减负、涨工资 修订执业医师法
21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马晓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医师队伍管理情况和《执业医师法》实施情况。
在报告中,马晓伟总结了我国近年来在医师队伍建设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同时也提出了目前发展存在的问题。
公卫医师数量跟不上,农村医疗建设普遍缺人
我国医师数量过度集中在大城市三甲医院,城乡基层特别是农村和偏远山区医师数量十分有限。2018年,我国每千人口医师数为2.59人(德国、奥地利等发达国家超过4人),其中,农村每千人口医师数为1.8人,仅为城市的45%。 康复、儿科、急诊、精神科等专业的医师数量相对较少,存在学科短板。公共卫生医师数量不足且呈逐年减少趋势,人才队伍相对薄弱,与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匹配。
重应试、轻实践”问题突出,医师实操能力不足
从近年来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率情况看,院校之间、不同学历层次之间教学质量相差较大,一些医学院校“重应试、轻实践”问题比较突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区域间、规范化培训基地间发展不平衡。
医疗服务方式还未建立完全,医疗服务水平跟不上
目前群众的健康需求呈现多样化差异化特点,医疗服务供需矛盾更加突出,覆盖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医疗服务方式尚未完全建立,医疗服务流程不够便捷,医疗服务的人文关怀、舒适化程度有待提高。
医师薪酬待遇落实不够,义务履行不到位
一方面,医师的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保护、薪酬待遇与福利等保障措施不足,与医师工作负荷大、职业风险多、成才周期长、知识更新快的特点不相适应,影响了职业吸引力和医师的工作积极性。
另一方面,有些医师的遵纪守法、规范执业意识不强,缺乏敬业精神和行为自律,有的甚至违法违规执业,存在医疗安全隐患,损害了群众的健康权益。
《执业医师法》亟待完善
《执业医师法》施行近20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医师工作的背景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医师的管理方式、执业模式不断创新发展,迫切需要适当修订完善《执业医师法》。
报告释放医师队伍建设6大信号
针对这些问题,马晓伟主任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安排和解决方案,在医师队伍建设方面释放重要信号,赶紧来看看:
信号一:医师队伍质量稳步提升,人员流动更合理
深化医教协同改革,全面建立健全符合医学规律和特点的医师培养制度,稳妥推进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制度改革,促进医师队伍由数量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提高医师队伍职业素质和综合诊疗能力。
强化各类医师继续教育和在岗培训,解决紧缺专业人才问题,满足快速增长的服务需求。研究加强医生队伍管理的政策措施,继续做好医师区域注册和定期考核,促进医师科学配置和合理流动。
信号二:医师待遇普遍提高,岗位设定更科学
完善医师激励保障机制。从提升薪酬待遇、发展空间、执业环境、社会地位等方面入手,调动广大医师积极性。推动各地落实“两个允许”,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落实财政补偿政策,提高医务人员的阳光收入。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完善公立医院岗位管理制度,科学测算医务人员工作负荷,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发挥职称评审的“指挥棒”作用,根据不同专业层次医师的功能定位分级分类开展,实现“干什么评什么”。全力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完善医师下基层的激励机制,加大培养培训力度,着力缓解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的医师短缺问题。
信号三:持续改善医疗服务,补齐基层短板
改进医疗服务方式和质量。以病人为中心,建立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提供健康教育、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等连续医疗服务。加快区域医疗中心和医联体建设,推动优质医师资源下沉,补齐基层服务能力短板。
继续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创新服务方式,增进人文关怀,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发挥远程医疗作用,丰富医疗服务内涵,提升优质医疗服务可及性。落实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信号四:严厉打击涉医犯罪,医师人身安全得保障
持续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完善医院投诉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诉讼、保险理赔等工作衔接配合机制。
完善医疗责任风险分担机制,鼓励探索开展医疗意外险。依法严厉查处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对各类伤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
信号五:给医务人员减负,提高其社会地位和职业认同感
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通过多种方式改变或者缓解医务人员工作负荷大的状况。持续开展医德医风建设,推动建立医疗卫生人才荣誉制度,提升医师职业荣誉感。
以“中国医师节”和“中国好医生、中国好护士”活动为载体,加大优秀医务人员及其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提高医务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认同感。加强对医学规律、局限性以及正确生命观、健康观的宣传教育,合理引导群众预期,增进医患相互理解。
信号六:重新修订《执业医师法》,村医队伍建设成为焦点
报告提出,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做好《执业医师法》修订完善工作。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聚焦医学教育、医师准入、医师培养、执业管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医患权益保障等核心问题,深入总结法律施行以来的经验成效,归纳梳理各地改革创新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成熟稳定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制度,对一些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和与其他法律不协调的条款进行修改,为新时代医师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