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升级!中纪委开会:开展医疗全领域治理
医药反腐势态急剧升级,全国大检查马上开始。
一、国家多部门联手,最严医药监管来袭
7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动员会,部署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喻红秋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是推动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净化医药行业生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要以监督的外部推力激发履行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加大执纪执法力度,紧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医药领域腐败案件,形成声势震慑。
就在前不久,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会议强调,针对医药领域生产、供应、销售、使用、报销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进一步形成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从联合会议的参与部门及会议内容可以看出,这一轮集中整治工作,势必要全方位深挖医药腐败问题,医疗机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乃至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都将面临最严监管。
据观察,为畅通问题线索途径,“互联网+”行风评议平台已于近期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上线。
评议对象包括:医药领域具有许可审批审核权限的行政单位;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内具有行政权力的人员;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问题;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医务人员。
二、8月起,检查组进驻医院
除上述整治工作外,今年下半年医保飞检工作也将同步开展。
根据《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计划在2023年8月—2023年12月期间实现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覆盖检查。本次飞检采取“省份交叉互检”模式,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参检和被检省份。飞行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原则上每组检查人数控制在60人以内,检查时间控制在10天以内,视情况可延长检查天数。
根据前述《方案》,今年选定医学影像检查、临床检验、康复三个领域作为检查重点。检查范围为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问医保基金使用和管理情況,必要时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至2023年度。
事实上,目前地方纪委也相继进院调研、开展整治工作。
7月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重庆璧山:系统纠治医疗领域顽疾》《 天津持续纠治医疗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推动解决群众就医难》《湖南:深入推进清廉单元建设 让廉洁理念覆盖各行业各领域》《天津红桥: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专项监督》等多篇文章,介绍医疗领域整治工作进展。
此外,今年4月召开的2023年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基层、应急和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也宣布,要启动2023~2026年度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分期分批开展医院巡查工作。
三、行贿问题从重处罚,多家医院启动自查
在医疗反腐不断深入的过程中,“行贿受贿一起查”被反复强调。未来一年里,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与医疗机构从业者之间的灰色利益输送通道,将受到严查。
7月25日,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该修正案草案共修改补充刑法7条,加大了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提出在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需从重处罚,同时增加了惩治民营企业人员腐败相关犯罪条款,也完善了此前容易通过单位行贿、个人行贿之间区别规避处罚的漏洞。
根据《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要整治医药产品销售采购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医药产品销售过程中,各级各类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与之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实施“带金销售”,给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回扣、假借各种形式向有关机构输送利益等不正之风问题,成为整治重点。
此外,将持续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根据司法机关以及行政部门认定的医药商业贿赂、垄断等案件事实,评定医药企业失信等级,采取信用风险警示、限制挂网等不同程度的处置约束措施,发挥医药集中采购市场的引导约束作用。
据观察,地方纪委已经出手,直击医药企业行贿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今年7月发布的《重庆璧山:系统纠治医疗领域顽疾》一文中显示,重庆市璧山区纪委监委调查某医药公司涉嫌对单位行贿案,该医药公司曾向多名医护工作者赠送红包、回扣。
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启动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围绕药品耗材价格虚高催生回扣、内控制度不健全、内部监督乏力等突出问题,将11类行业作风问题和“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销售人员红包、回扣等财物的行为”等5类财物问题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
据业内消息,多家大三甲开展自查自纠。
根据业内传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深入开展不合理取酬专项清退工作实施方案》,7月17日—7月31日,该医院全医务人员主动清退2018年至2023年5月以来所收受的讲课费、培训费、研讨费等不合理报酬。
重点针对各种名义邀请医药企业到科室为某药品或器械进行宣传推广,为企业站台讲课,收受讲课费、培训费、研讨费等不合理取酬问题。重点针对在与企业合作交往过程中,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钱物等“红包”回扣问题。
医药代表院内拜访管理也在加强。
陕西省卫健委近日发布《医药代表医疗机构内拜访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医药代表在医疗机构开展有关产品学术、商业推广活动,应先在医疗机构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等职能部门登记建档并报医德医风部门统一管理。未经登记的医药代表不得在医疗机构开展有关产品学术、商业推广活动。
医药代表只能在接待日到医疗机构开展学术、商业推广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在非接待日来医疗机构从事上述活动的,需经医疗机构医德医风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未经允许,医药代表不得擅自在医疗机构内开展业务活动。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接待管理有关规定,擅自在医疗机构内与医药代表接触。
反腐风暴接踵而至之下,医药行业秩序正加速向专业化、规范化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