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发文:紧盯「器械采购」关键岗位
中纪委发布文章,聚焦关键人物,直指器械采购腐败。
医疗反腐再升级,器械采购被点名
4月11日,中纪委官网发布题为《理论视野丨营造风清气正医药行业生态》文章。提出要紧盯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以及药品耗材、器械采购、检验检查、行政后勤等关键岗位。
文章指出,在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严重稀释了医药事业改革发展红利,蚕食了人民群众权益,既掣肘医疗、医保、医药事业改革发展,也危害了医药卫生领域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这些问题严重损毁医药行业和医务人员形象,严重干扰医务人员正常执业和医疗机构诊疗秩序,需要通过集中整治。
开年以来,医疗反腐高压态势不减,监管力度和覆盖范围持续持续拓展。
2月,中纪委发布《李希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部署了2024年主要工作,其中包括继续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把严惩政商勾连的腐败作为攻坚战重中之重,坚决防止利益集团、权势团体向政治领域渗透。
坚持个案查处与系统整治相结合,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烟草、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坚持向基层延伸,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瞄准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开展集中整治。
观察今年各类反腐文件,“关键人物”被提到的频率更为密集。
4月11日,中纪委发布题为《全方位管住关键少数》的文章,提出围绕重点环节、重要事项构建常态化监督机制,将“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紧盯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制定权力运行清单,构建“一把手”职责权力可查、可控、可纠正的运行体系。
此外,进一步畅通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与审计机关的情况通报渠道,优化协作配合程序,用好审计监督成果,加强对“一把手”履职用权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内容的信息共享。
目前各类大型医院巡查已在多地正式启动,巡查内容包括要加强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的监督,以及建立完善覆盖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要药品耗材、大型医疗设备、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项目等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体系和监管机制,并做好问题处置和持续改进。
多部门出手,内外拆解器械采购顽疾
药械采购是滋生腐败的重灾区,医疗领域的落马干部们也多折戬于此。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江苏持续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切实减轻患者负担有力监督促专项整治走深走实》中提到,自2017年至2019年,江苏省查处医用耗材采购贿赂案件占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46.7%,已超过药品回扣案件,位居首位。
今年以来,国家和地方上针对器械采购方面的监管趋势日益趋严,相关细则接连发布。
招投标方面,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市监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提出:不得为招标人指定定标单位或者定标人员;不得将定标权交由招标人或者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以外的其他单位或者人员行使;不得规定招标投标交易服务机构行使审批、备案、监管、处罚等具有行政管理性质的职能等。
4月8日,湖南省卫健委发布《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管理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设备采购需求全过程集体决策制度;不得在医用耗材遴选、采购和使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设置倾向性、排他性参数和指标,严禁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条件等。
3月11日,内蒙古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自3月开始启动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彻查违规收费、虚假应标、围标串标、行贿等一系列采购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采购管理方面,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具体到药械采购包括:
严格落实国家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政策,明确职责划分与归口管理,确定药品、医用耗材、仪器设备、科研试剂等品类多、金额大的物资和设备,以及信息系统、委托(购买)服务、工程物资等采购过程中的关键管控环节和控制措施。
多部门内外监管同步推进,医疗腐败链条正在逐渐被拆解,药械市场生存规则已然转变。